良乡县,西汉设置为侯国,隶属涿郡。故城在今北京市房山区窦店村西一里,尚存遗址。王莽时称广阳,东汉复名良乡。

良乡于北魏隶燕郡,徒治于今房山东,大石河西岸。北齐天保七年,并入前县。武平六年,复置,隶属琢郡。

1987年2月,经批准,撤销房山县和燕山区,建立房山区,其行政区划为原房山县和燕山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