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王振华猥亵女童案件最新结果出来了,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2020年7月10日,该案二审正式立案,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对该案进行二审审理,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猥亵妇女

猥亵妇女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经合议庭评议,于6月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对于王振华案件,社会舆论关注度很高,网友们对猥亵儿童的罪犯充满了怒气,希望法院严判王振华,以儆效尤。同时,还有网友表示,希望知名媒体能声援受害者,让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