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质期到期当天算过期。产品的保质期是指由生产者提供的产品最佳食用期,一般标注在具有限时使用时间的产品上。在保质期内,产品的生产企业对该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或明示担保的质量条件负责。但保质期并不是识别食物产品是否变质的唯一标准,食品可能由于存放方式、环境等问题而过早变质。

未豁免标注保质期的食品应当规范标注保质期。并非所有的食品都存在保质期。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亦提及了“没有明确保质期”的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第4.3条“标示内容的豁免”中亦规定:“4.3.1 下列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酒精度大于10��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味精。”由于保质期是由厂家根据生产的食品特性、加速实验或测试结果进行确定,在生产时即能对某种食品是否存在保质期及保质期的长短进行明确。故在食品流通时,凡是未豁免标示保质期的食品均应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标准在食品标签上对食品保质期进行规范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