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单位上班,炎热的天气即将要来了,有人问起高温补贴的事情。那么,不给高温补贴犯法吗?因为一些人领到这种补贴,一些人没有这种福利。那么,国家发放该补贴的规定是怎样呢?小编了解到,对于高温补贴发放的规定,是有严格规定的,大家看下文就懂了。

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

又到一年三伏高温天,如果是在办公室工作尚且还有空调降暑,最受煎熬的室外工作,就不得不顶着炎炎夏日辛勤劳动,工作苦累,令人心疼。那么,公司不发高温补贴是否违法呢?

很多人误以为,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广州市人社局提醒: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津贴,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每年6-10月都要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属于克扣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及时向各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据了解,以前确实有一些公司埋没良心,不给相关工作人员发放高温补贴。结果是怎样?当然是被举报并且被罚款。其实,精心经营,良心对待员工,这是必须的。如果在室外高温工作的员工,没有领到高温补贴的话,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