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上市公司高管鲍毓明性侵养女一事闹得沸沸扬扬,曾援助养女律师回应,鲍毓明没有办领养手续,所以法律上不是养父女关系,这很明显是有计划的为自己开脱罪名,那么鲍毓明如果不是养父的话就能逃过法律制裁吗?

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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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集团高管鲍毓明性被指控性侵犯养女,事件曝光之后引起公众舆论高涨。记者致电鲍毓明的姐姐,对方称和报警的女孩不是养父女关系,女孩和其母亲去过鲍的老家见父母。

并表示是在李星星(化名)满14周岁之后才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否认与李星星存在父女关系,并“制造”了大量与李星星的亲密聊天记录,可能已经销毁了“儿童色情”的证据……鲍毓明似乎已经做好了逃避法律制裁的精心准备,但即便如此,这种罪大恶极的人法律以及公众舆论能够放过他吗?

作为一名公司高管以及法律人士,鲍毓明知法犯法简直罪大恶极,很显然,因为他精通法律,知道如何规避法律风险,所以在一开始他就已经为自己开脱罪行做好了铺垫,没有办理合法的领养手续,双方就不算是养父女关系,而且还自称是在女孩14周岁后才发生关系,这样一来,他的罪名就无法成立了吗?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