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权是谁

廷权是中央对地方的行政管理权力,是国家君主专政的象征。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王朝中,自秦始皇以来,都设有廷权一职。他们可以随意处置国家重大事务,也可以随时调遣各藩属国军队,对其发动战争。根据中国历史上的惯例,由皇帝或宰相向中央一级上奏、提出议案的做法,称为“奏议”。皇帝或宰相在作出报告之前,还需要征询臣民意见,以决定其所需要的议案。如果奏议中出现疑义或者有误之处的话,可以向御史大夫和谏议大夫提出书面建议。

1.历史上的廷权制度

中国历代的中央都设有御史大夫、谏议大夫、尚书右丞等职位,负责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权力。这三个官职都有监察地方官员、纠正官吏工作失误的权力。秦朝时以“御史大夫为丞相、御史大夫为谏议大夫”。秦始皇二十一年(前221)下令御史台、御史大夫“三大御史”对其不下廷令令吏进行弹劾并将其中一人斩首示众,另一人与“三大御史”一同入宫执行秘密任务,这种做法被称为“三分制”。唐朝时以御史大夫为首的“三司”又对宰相进行监督称为“三法司”对丞相、御史大夫实行监督为“三法司”。明清两朝以御史大夫为首的“三法司”负责弹劾官员。中国历史上的廷权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皇帝独断独行;二是皇帝和宰相之间相互制衡;三是不受弹劾之制。

2.从中央到地方

明清时期,地方长官有权任命官员,负责行政管理事务。例如明朝地方总督的主要职责就是统管全国行政区划,如直隶总督、江苏省沿江盐政、湖广行省湖广布政使司等。在清朝时期,因为政治的特殊情况,由皇帝下旨任命官员担任各省、府、县知府、知事等官职。这在中国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而明朝的廷权是建立在皇权专政的基础上的。作为皇权的体现,皇帝拥有非常广泛的权力。例如清朝开国皇帝溥仪的权力就非常广泛。

3.廷权与外廷的区别

外廷是外国君主通过与中国的外交活动,以维护其独立主权、进行政治活动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中国历代都设有外廷。自秦始皇以后,开始设立廷权。秦汉之交,由于秦国统一天下,皇帝与其他君主一样,可以随意处置国家重大事务。而其所行使的最高权力,即廷权和外廷同样都是从上朝者角度出发去思考问题的一个重要工具。而自汉代以来,也形成了内廷和外廷之分。外廷是为维护国家独立于外族侵略势力而言设置的一个机构。皇帝在面对边疆少数民族或外国入侵时,会利用这种特殊的政治制度来牵制、抵抗外部势力的侵略力量,以维护其自身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