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骨什么意思
在犯罪学领域,有一个著名的概念——“天生的罪犯”,与我们祖先传下来的“反骨”技能不谋而合,所以我就从犯罪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天生的反骨”的含义。
提出“天生罪犯”的概念
塞萨尔切萨雷龙勃罗梭是意大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他的“天生罪犯”概念是一个突破性的概念,相关研究使他成为现代犯罪学的创始人和实证主义学派的创始人。
1870年12月,切萨雷龙勃罗梭在帕维亚监狱当监狱医生。当时,有一个臭名昭著的强盗头子,比莱拉和切萨雷龙勃罗梭,打开他的头,意外地发现他的头枕骨有一个明显的凹陷。
枕骨就是我们所说的“反骨”。
枕骨的这种异常凹陷才是驼背的真正肥大,位置和低等动物一样。
切萨雷龙勃罗梭由此得到启示:犯罪的原因可能是原始人和低等动物的特征在当代繁衍。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原始人类和动物为了生存都是残忍的,它们的本性会伤害同类。
简单来说,天生反骨是返祖现象造成的,会导致罪犯的犯罪本能。所以对于“天生的罪犯”来说,他们的实现不是由自由意志控制的,而是注定要作恶的。
“天生罪犯”的理论褒贬不一
这个概念给切萨雷龙勃罗梭带来了多少荣誉,也伴随着多少批评。
一些人批评切萨雷龙勃罗梭简单地将犯罪归因于基因,通过外表来判断他从未见过的人,甚至判定他们有罪。
据说,切萨雷龙勃罗梭经常被传唤出庭作为专家证人,有一次他被邀请出庭判断两个人中谁是凶手。切萨雷龙勃罗梭判定其中一人有罪,因为他有“巨大的下巴、额窦和颧骨、太薄的上唇、巨大的门牙、罕见的大脑袋、迟钝的触觉和左手感知”。尽管没有不利于他的证据,他还是被判有罪。
,我们不能以方式接受这一判断。
我还是想提供更多的背景资料,不是作为借口,而是尽量减少历史因素造成的主观偏见。
我们是不能以貌取人的,也是不允许的,因为我们现在的刑法和刑法都是坚持“绝不怀疑犯罪”的原则。
简单来说就是“宁可放错一千,也不杀一个。”严格来说,如果没有超出合理怀疑的证据证明犯罪存在,那么被告在法律上是无罪的。
也就是说,事实上,你不知道有没有犯罪,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被告人在法律上是无罪的(事实上无法判定)。
因此,从现代的角度来看,“天生的罪犯”这一概念不符合刑事司法的基本理念,也具有很大的基因歧视风险。
此外,切萨雷龙勃罗梭生卒年为1876年至1909年,即清道光十六年生,清宣彤元年亡。中国还是封建法制。
也许这个背景可以使切萨雷龙勃罗梭的研究更合理。
“天生反骨”与“天生罪犯”
人类的认知具有普遍性特征。对于未知领域,人类总是希望找到揭示秘密的钥匙。
我们的祖先生来就善于总结经验,经验在来世流传下来。“由心生”的观念至今影响深远。
比较深的是超越人心的。对于复杂的人性,我们都希望有办法窥探对方的内心深处,来抵消自己的疑惑和不安。
看一个人的脸是我们从祖先那里继承的经验。要时刻提防苦凶的人,亲近五官端正眉毛温柔的人。
西方也是如此。切萨雷龙勃罗梭认为他已经发现了罪犯的根源,可以促进犯罪预防。
当时,西方自然科学理论发展迅速,解剖学、遗传学和心理学的研究背景对切萨雷龙勃罗梭的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切萨雷龙勃罗梭提出“天生的罪犯”是基于解剖结果和活体观察的实证研究和分析,而不是“天生反骨”的主观经验积累。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方法论。
但其实从“以貌取人”的具体操作来看,似乎并没有什么区别。
我们在犯罪人论中列出了切萨雷龙勃罗梭的几项发现:
小偷:他的脸和手很难保持安静。他有一双主动的小眼睛,斜着眼睛,浓眉。他眉毛之间的距离很窄。他的鼻子一般不直,胡子稀疏,头发一般不浓密.
强奸犯:眼睛闪着光,嘴唇和眼皮很厚,大部分强奸犯喜欢在别人面前展示自己柔软的姿态,比如驼背,语气柔和,长发,女人的首饰.
他还发现“小偷的头骨体积通常不会太高,而杀人犯的头骨体积则比前者高”。
……
我们当然不能接受这样的样本分析,但还是忍不住去匹配身边的人。
这是切萨雷龙勃罗梭没有意识到的。他将罪犯的尸检结论与遥远的返祖现象联系起来,以揭示犯罪原因从而预防犯罪,包括社会法律利益,但他不知道后来会被种族优越论所利用。
你可以仔细阅读切萨雷龙勃罗梭的犯罪人论。当你怀疑并忍不住去想身边的人时,你应该意识到在生活中不恰当地使用一种理论是多么可怕。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那个被别人恰当地落座的人。法西斯主义是要让整个种族都占有一席之地。
所以评价一个人的“先天反骨”并不容易,尤其是在完全无知的情况下。
但也有学者指出,学术界对的批评大多是基于偏见,并没有真正理解犯罪人论中“犯罪”的概念(参见黄:重新解读“天生犯罪人理论的科学性”)。
首先,切萨雷龙勃罗梭的“罪犯”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罪犯,而是精神病学上具有危险人格的人;
其次,切萨雷龙勃罗梭发现早期提出的“天生罪犯”理论有问题,并在后来的著作中对其进行了修正,他没有把所有的犯罪都归结为先天因素,而是把犯罪的原因扩展为后天因素,并对生理、心理、环境、气候进行了思考。
“天然抗骨”的启示
犯罪学研究涵盖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三个领域,显示了切萨雷龙勃罗梭在犯罪学领域的开创性贡献。
,我们仍然有很多疑问要开始。俗话说“心与腹分离”,你永远不能排除一切风险,也就是说我们在实际的日常生活中还是要享受“受益于心”的体验利益,当然我们可能会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
事实上,切萨雷龙勃罗梭犯罪人论的贡献在于开拓了犯罪学的实证方法,将自然科学引入犯罪学而不是指导人生。
当然,作为“犯罪学之父”,也提醒了“严控家族”:
不要因为对方长得帅或者长得漂亮就认为没有危险。
“犯罪人并不全是一些长相凶狠的人。”
托马斯霍布斯在 利维坦 中认为社会契约下人们放弃随心所欲的自由,以保障自己的生命权,避免面对原始的“人人对人人的战争”。
作为现代社会的理性人,我们不应该迷信“天生反骨”的理论,而且更不要因为他人给自己贴了“标签”就自动归类、毫不抗争。
“相由心生”有心理学的依据,我们也不应该忽视生活的细节,学会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