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是什么性质的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是亚太地区经济活动的最高层次,该组织的宗旨为通过对话与协调,促进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同时为了使成员能够充分地利用自身市场, APEC还成立了专门的机构来进行有关贸易和投资的具体事务。APEC共有16个成员国及中国、日本、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9个非成员方成员国。各成员国都在各自本国国内完成其经济发展目标。APEC在解决成员之间存在的贸易与投资壁垒,建立世界上最大经济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与中国、日本等新兴市场国家建立了稳定的经贸关系,对促进亚太地区区域内各成员之间货物贸易增长和投资自由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1、成员构成

其成员构成主要是亚太经合组织16个亚太经合组织成员方和9个非成员方,包括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中国、马来西亚、文莱、新加坡、中国香港、越南、泰国、菲律宾和越南(除中国)。其中有12个东盟成员方,5个日本成员方,3个中国成员方,2个文莱联盟成员方及1个加拿大联盟成员方。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组织中不包括美国。亚太地区所有成员方均为双边经贸关系。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目前有16次部长级会议和1次特别部长级会议以推动其活动。

2、主要职能

APEC主要职能是在经济合作中促进共同发展、提高经济合作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经济合作能力等。其核心是:(1)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2)发展经济和创造就业;(3)实现自由、公平和非歧视的贸易与投资。其中,最主要的职能是:(1)亚太经合组织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制定 APEC内部经济合作政策,对各经济单位给予政策优惠;(2)促进和鼓励成员间贸易量增长;(3)制定和实施共同的自由贸易协定;(4)发展经济和创造就业;(5)建立“亚太经济合作理事会”,负责与该理事会的工作协调,确保其职能得到充分发挥。该理事会不设常设秘书处,有权决定秘书处的工作职权。秘书处设在 APEC秘书处,作为该联合会的执行机构;秘书处设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各经济体代表间举行的高级别会晤中;秘书处设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各大成员国秘书处之间举行的高级别会晤中。

3、成员国构成构成

APEC每个月举行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全体大会,讨论在当前形势下各成员国应采取的措施及需要磋商研究的问题。领导人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大会,商讨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国的合作和协调。各经济体按照各自的宪法或国内法组建成单一或混合经济体。16个会员国共有22个国家或地区在各自国内法律上承认 APEC这一国际经济组织,它们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泰国、韩国(日本除外)、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共同体(PETEA)、澳大利亚**。这22个国家或地区包括澳大利亚,其中新西兰是其中一员,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共同体是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双边或多边自贸区(FTA)成员。APEC其他10个非成员方成员国主要有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和印尼,除加拿大以外的9个国家未参加 APEC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