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债券

一般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弥补一般公共财政赤字而发行的地方债券。地方政府的债券分为两类,分别是一般债和专项债,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有一定收益的项目,偿还资金也是项目对应产生的收入,例如土储债、棚改债等。

2、专项债券

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