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基础不同: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基础,公司则以公司章程为基础。

(2)出资人要求不同:合伙企业基于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人合的基础,合伙人应为自然人。而公司则无此方面的限制。

(3)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仅有相对的独立人格,且不具法人资格。公司有绝对的独立人格,且具有法人资格。

(4)管理权利不同: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以及其他约定自行决定对合伙企业的管理方式。公司相应的管理权由公司治理机构行使,公司股东只能通过公司治理机构行使对公司的管理权。

(5)财产关系不同:合伙企业仅强调财产的相对独立性,企业的财产和合伙人的财产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且并不强调财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强调的是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必须严格分离,同时公司的财产应具有完整性与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