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购买东西时,发票的抬头可以写“个人”,也可以写你自己的名字,但是这里的名字一定要是真名。如果出现纠纷,抬头上的名字具有法律效用,所以不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写假名。下面给大家讲述一个真实案例,以此来感受一下发票抬头写假名会带来多大的损失。


家在中山市的汪先生在2004年脸部被烫伤后留有疤,后来他在电视上看见一款号称可以完全消除疤痕的产品,抱着试一试的心思,汪先生使用了该产品。然而两三个月后,该产品不但没能消除疤痕,反而使脸上的疤痕增生,加大了治疗难度,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害。于是,汪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是,他打了4场官司均败诉,原因是一张填写着虚假客户名的销售发票。由于在购买该产品的时候,汪先生并没有使用自己的真名,所以他无法证明自己是真正的购买者,这使他失去了索赔的有力证据。


发票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发票对于公司的用处主要是做账的依据以及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的主要用途就是用来报销的。发票的抬头,就是指“购物人名称”,抬头是买方,即收货人。如果是自己购买,那就写你的名字。如果是单位购买,需要报销的,就写单位名称,而用于企业报销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必须同时提供企业抬头及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