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300字左右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是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写的。书中写了在康涅狄克州的乡下草场里,音乐天才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它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那里,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男孩玛利欧。

蟋蟀柴斯特在主人家闯过两次祸。第一次它梦游了,居然把一张2元的纸币当做树叶啃掉了一半,但经过玛利欧的再三请求,白利尼妈妈才极不情愿的地让柴斯特住。第二次,柴斯特开生日聚会,竟然把一根火柴点燃了,还好只烧掉了几张报纸,这时白利尼妈妈已经不愿意它继续在报亭里住下去了。但柴斯特通过它绝妙的音乐天赋,成为了走红的地铁歌唱家!名声大噪惊震了整个纽约,改变了白利尼妈妈对它的态度,并且还帮助小主人一家摆脱了困境。

但它不喜欢繁华的都市生活,越发思念家乡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

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柴斯特终于搭上列车回到了它深爱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温暖的浓浓友情。这只小小的蟋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的乐于助人,为了自由、快乐它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要向柴斯特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