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身工下定义

包身工是旧中国工厂中实行的一种定期卖身的雇佣制度。首先实行于日商在华的纱厂。是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相结合的残酷的奴役制度。包身工一般多为农村来的女童工。由包工头迫使他们的父母或保人接受极少的包身费,订立包身契约。包身期间,包身工没有人身自由,一切听命于包工头,不准回家,不准到其他厂家劳动,全部工资归包工头所有。包工头仅提供极差的食宿条件。包身工身受资本家和包工头的双重剥削,不少被迫致死。新中国建立后,废除了包身工制。

制度结局:

49年后,永安纱厂的包老板回忆说:“包身工每人每月的工资收入为10至12元,每年130元至150元。而每月支出最多6元,每年为72元。每人每年可赚70至80元,最多可达96元。因此,当一个包工头,只要包三、四个人,自己便可生活。”当时的包老板通常包三、四十人,所以每月净收入大大超过工头。

包身工最初的反抗只是逃跑。由于工运的发展,她们得到其它工友的支持,不断与资本家交涉,使她们学会了团结,学会了对付资本家、包老板和工头的方法。1932年,“一二八”上海战争爆发后,日本纱厂停工,包老板把她们送入难民收容所。包身工一和社会接触,她们的悲惨遭遇就传开了。这时正值抗日运动高涨,有人对包身工进行了采访,真相公布后,群情激愤,舆论严厉指责。上海市社会局立即颁布了八项“处理包身工制工人问题之办法”。以后,纱厂老板再不敢用包身工,这个制度也就此趋于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