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两是主体不一样,巡视的主体多是中央和省级,而巡察主体则是地市和县级。巡视是一般只有中央或省级建立的专门机构,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制度对其下级的组织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巡察则是对市县进行察访。一般多是以巡视去带动巡察,不仅让巡视发挥了示范和指导推动作用,也使得巡察能作为巡视的一个补充延伸。巡视与巡察相比而言级别更高,从上视下,重在大局以及宏观。巡察则着重于“察”,即使视更是察,相对更具体更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