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书评2000字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1840-1928)的代表作,哈代青年时代曾当过建筑师,以后成为职业作家,大半生住在乡下,他的小说都是乡村题材,总题名为《威塞克斯小说》,威塞克斯是他的家乡的古名,他的小说也大多以此为背景的。
这篇小说描写了一个被侮辱的乡村姑娘苔丝的悲惨遭遇,苔丝是一个想凭自己的双手劳动谋生、追求个人起码幸福权利的淳朴姑娘,可是,社会的强权势力连这样的弱女子也没能放过,最终酿成了她的悲剧。小说强烈的反宗教、反封建道德、反资产阶级法律的倾向,在当时尽管遭到了英国上流社会的反对,但却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一发表,很快就被译成多种文字,这部小说还多次搬上荧屏,给哈代带来了世界声誉。
在群山环抱的美丽而幽静的布蕾谷居住着德北一家,他们家境十分贫寒,老德北是一个乡下小贩,做着一点小买卖,全家9口人仅靠一匹老马耕种点土地来勉强维持生活。五月未的一个傍晚,在通往马勒村的路上,牧师崇干告诉德北一个没用的消息,他考证出德北原是当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嫡系子孙。德北生性懒惰,又好喝酒,一得知自己出身名门,这天晚上他又喝得酩酊大醉。
由于父亲喝醉不能去送货,德北17岁的女儿苔丝勇敢地承担了替父亲赶集卖蜂窝的担子。谁知在赶集路上,她赶的马车与邮车相撞,老马被撞死,全家的生活来源没了着落。
苔丝为此感到痛苦和羞愧,为了帮助家庭摆脱生活困境,她听从了母亲的安排,去纯瑞脊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太那里认亲。德伯先生是英国北方的一个商人。他发财后,一心想在英国南方安家立业,做个乡绅。因此,他从博物馆里挑了“德伯”这个古老姓氏,冒充世族乡绅。这些情形,苔丝和她的父母一点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