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纳一般负责直接与资金收付有关的事务,会计负责账务处理。二者职责不能兼容。

2、出纳人员。从广义上讲,既包括会计部门的出纳工作人员,也包括业务部门的各类收款员。收款员,从其工作内容、方法、要求,以及他们本身应具备的素质等方面看,与会计部门的专职出纳人员有很多相同之处。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办理货币资金和各种票据的收入,保证自己经手的货币资金和票据的安全与完整;他们也要填制和审核许多原始凭证;所不同的是,他们一般工作在经济活动的第一线,各种票据和货币资金的收入,特别是货币资金的收入,通常是由他们转交给专职出纳的;另外,他们的工作过程是收入、保管、核对与上交,一般不专门设置账户进行核算。狭义的出纳人员仅指会计部门的出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