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人治

乡土中国礼治秩序的核心概念是中国传统社会不是人治,是礼治,原因在于安土重迁产生的是传统经验的尊重。

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以完成社会的任务,即满足社会中各分子的生活需要。

法治秩序的建立: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还有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先已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