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至喜崔明府相过

这是一首记述与故友欢宴的诗。全诗紧扣原注中“喜”字,写出诗人对于故友来访的由衷喜悦和款待客人时宾主忘机、尽兴饮宴的欢快场面。

首联描写家居周围的景色,点明友人过访的时间和心境。杜甫所居的草堂,在成都西郊浣花溪西岸,近江临水,地僻境幽。每至春江水涨之时,花木繁盛,尤觉春意盎然。首句用一“皆”字,写出草堂春景特色,在于四周缘水环绕,春天水涨,显得一片浩渺。次句借“群鸥”不仅写出因为居处幽僻,平时除有鸥鸟每日群集外,无朋友过访,因而感到单调寂寞的心情,同时也表达了诗人日与群鸥为乐,不轻与人交的清兴雅致。诗人《江村》诗中的“相亲相近水中鸥”之句,同样描写了幽居草堂江村时的这种情怀。这一点也正是下文所表现的主客之间能够情投意合、忘怀得失的感情基础。

颔联充分描绘出诗人因崔明府的不期过访所产生的发自内心的喜悦。花径不扫,蓬门久闭,这种情形在杜甫同时期的诗中多次写到,如《宾至》“幽栖地僻经过少”,《范二员外邈吴十侍御郁特枉驾阙展待聊寄此作》“野外贫家远,村中好客稀”。如今佳客骤至,出乎意想,有如空谷足音,怎能不使诗人惊喜交加!此联始从正面点题,诗人迎接客至时的那种惊喜之状,跃然目前。真情所至,脱口而出,遂成迎宾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