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历经著作权人的批准就发布该著作的,归属于侵犯版权行为。

(2)版权侵犯中沒有历经协作创作者的批准,就作为是自身独立写作的著作来发布的,归属于侵犯版权行为。

(3)沒有参加过写作,但以便牟取本人的名与利,在别人著作上落款的,归属于侵犯版权行为。

(4)版权侵犯中曲解、伪造别人著作的,归属于侵犯版权行为。

(5)版权侵犯中抄袭别人著作的,归属于侵犯版权行为。

(6)版权侵犯中沒有历经著作权人的批准,私自以展览会、拍摄影片和以相近拍摄影片的方式应用著作,或是以改写、汉语翻译、注解等方法应用著作的,归属于侵犯版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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