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净含量之差不得大于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允许短缺量。

定量包装商品在其包装的显著位置必须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净含量由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

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

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