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家明确规定“一户一宅”,不过农村由于继承以及赠送的原因,很多家庭都是一户两宅,甚至是一户多宅,这些情况是合法的。如果违反规定,不是由继承等合法途径得来的多处房产,国家会如何处理呢?下面来了解下。

一户多宅规定

一户多宅规定

对未经批准占用建设用地(村内空闲地)、一般农田、其它农用地(园地、林地、坑塘等)、未利用地新建住宅的,符合法定分户条件的允许先分户后办理过户手续,对占地面积在限额内的,新宅补办用地手续;对占地面积超限额的新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罚后补办用地手续或部分没收、拆除后补办用地手续。对建房不符合分户条件的,必须拆除旧宅,新宅占地面积在限额内的,补办审批手续;新宅占地面积超限额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罚后补办用地手续或部分没收、拆除后补办用地手续。

对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或不符合乡村规划的,一律拆除违法新建住宅。

列入历史文化目录村落的村庄按历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实施,农户旧宅属于保护建筑的原则上不适用拆除政策。

根据规定,原则上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如果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农村允许“一户两宅”或者“一户多宅”。要是违建得来,有关部门肯定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强制拆除。所以在农村建房之前,记得要先问清楚有关政策,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