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行业,对住房的建设有着许多规定与政策,最近华润地产深圳因为违法被相关部门处罚了,那么华润地产究竟触犯了什么条例呢?据悉,华润地产因为未按规定修建人民防空工程因此被处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详情。

华润地产

华润地产

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对华润(深圳)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处罚事由为其作为清水河街道银湖三九片区更新单元给水泵站项目的建设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违法事实。

华润深圳房地产违反法律的依据如下:《深圳市人防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人防工程建设计划确定的地区,应当执行计划中确定的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其他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本规定建设符合民用防空要求的人防地下室或人防工程,符合以下标准:新建基础埋深小于三米的九层以下民用建筑,不低于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五。

深圳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与地面建筑或者地下建筑同时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请易地建设:第(一)项:桩基承台顶面埋深小于三米或者低于地下室空间净高规定的。”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筑局按照《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防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建设人防工程或尚未达到修建面积标准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建,或者按照规定的标准,按增加50%的标准缴纳搬迁建设费,可以处一万元以上至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华润深圳房地产公司作出了上述处罚。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筑局的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3月11日;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罗人防罚决[2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