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管理,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11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

深圳住房公积金

通知明确,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该缴存基数的适用期间为整个住房公积金年度。

通知指出,职工申请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仅限于购买在广东省内或者职工及其配偶户籍所在地的住房。这就是说,在广东省内买房或购房方的户籍所在地买房,都可以提取深圳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