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的方式:走民政局,走法院。前者是必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者则只要婚姻中的一方愿意即可启动离婚诉讼。注意,这里的一方,不一定是指非植物人的那一方,实践中有植物人提出离婚诉讼的案例。

在这种诉讼中,植物人当然是没法出庭应诉的,则可以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先司法鉴定确定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然而,其配偶既然提起了诉讼,显然不能作为此刻的法定代理人,应该由植物人的其他监护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作为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