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虽说目前很多银行发展也十分迅速,但还是有一些银行管理人员仗着自身职务的便利,为自己谋取利益,为他人提供“后门”,国家开发银行原董事长胡怀邦就是典型。近日,胡怀邦被判无期徒刑,下面一起去看看。

国开行胡怀邦被判刑

国开行胡怀邦被判刑

在2021年1月7日上午,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受贿一案,并对被告人胡怀邦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且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没收回来的受贿款以及利息全部上缴国库。

根据审理查明,在2009年至2019年之间,被告人胡怀邦利用职务上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获取银行贷款、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且收取非法财物折合人民币高达8552万余元,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