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到底有多伟大(乔布斯伟大吗)
网友提问:
乔布斯究竟有多伟大?
优质回答:
如果你认为乔布斯的伟大仅仅是智能手机,那你肯定错了,乔布斯的伟大是贯穿整个ICT行业的发展过程中的,我来大概介绍一下,仅仅是罗列事迹,你就知道乔布斯有多伟大,这个伟大不仅仅是科技的,还是商业的。
乔布斯是科技奇才
乔布斯的苹果公司生产了人类历史上第一台个人电脑。苹果公司早在1977年,就在世界科技展览会上推出了世界第一台个人电脑,这也是人类史上第一台个人电脑。而过去电脑都是在工业和企业使用,没有小型化,个人电脑的意义,不言而喻。
乔布斯的苹果公司设计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个人电脑图形化操作系统,确定了鼠标键盘的原型。我们现在使用的Windows系统,某种意义上也是抄袭苹果公司的Lisa图形化操作系统。
也就是,现代个人电脑的原型,从硬件到系统,都是乔布斯奠定的。
而我们现在的智能手机原型,其实也是根据IPhone而来,触摸屏加上智能操作系统,构成了现代的智能手机的原型,颠覆了原来智能手机全键盘的设计,开创了新一代智能手机。
而苹果手机的芯片,长期霸占智能手机芯片排行榜的第一,不管是华为、三星还是牛气冲天的高通,都不如苹果手机的芯片,这也是乔布斯的核心竞争力战略之一。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使用的智能手机和电脑,起源都是乔布斯,这足以证明乔布斯的伟大,乔布斯几乎开创了整个个人数字智能时代,从个人电脑、到智能触摸屏手机到IPAD到现在的超极本。
不仅仅是电脑,苹果公司还有很多全球第一,苹果公司推出了世界销量最高的IPOD数码音乐播放器,推出了世界上第一个PDA,世界上第一个PAD,世界上第一个轻薄笔记本等等。所以从个人消费科技来说,乔布斯无疑是伟大的。
乔布斯是商业奇才
除了科技,毫无疑问乔布斯也是商业奇才。大家都觉得小米公司8年上市10年世界500强很牛,但是乔布斯的苹果是五年上市,一举成为世界上最快上市的公司。而且在1996年苹果财政困难时,乔布斯回归苹果,推出了iMac系列电脑,一举奠定了苹果的“I”系列的产品,为后继苹果成为世界上一个万亿美元市值的高科技公司打下基础。
还有一个例子说明乔布斯是商业奇才。在1986-1996乔布斯被迫离开苹果的十年,乔布斯成立皮克斯动画工作室,后来皮克斯被迪斯尼收购,乔布斯还是迪斯尼最大的股东。
同样,在1986-1996乔布斯离开苹果的10年内,苹果公司滑到了最低谷,直到乔布斯又回到苹果。
你见过这么牛的企业家吗?这是站在顶点的人,我一直觉得,是不是上帝怕他泄露太多秘密,才让他那么早的离世。
其他网友回答
乔布斯如神一般的存在,他的梦想是用高科技改变世界,乔布斯是一个有个人魅力个人性格的一个创业者,他对苹果的要求接近完美,注重细节,眼光独特,也很有识人的能力。
其他网友回答
发明了iphone,改变了人们的生活,通讯,社交等方式,没有手机这硬件设备,什么软件,游戏都是白扯,别说两个马总有多厉害,真比不上乔帮主!
其他网友回答
乔布斯又名“乔不死”。一位被确诊胰腺癌患者顽强生存很多年是为奇迹。
他的苹果能让人卖肾去换[捂脸]
其他网友回答
虽然已经过去五年,伴随着iPhone手机的持续发售,乔布斯似乎并未远去,直至今日乔布斯后时代仍在继续,尤其值得我们探究和反思,今天让我们以全新的视角走近苹果,了解史蒂夫。
史蒂夫决定把公司命名为Apple(苹果)
事实也证明苹果这个名字预示着史蒂夫将要带给公司的是无限的创意和可能性。
苹果这个名字也预示着企业的目标是将人文与创意融入科学与工程中,最终公司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正如克劳所说,把公司命名为苹果是一个伟大的决定,史蒂夫从内心深处相信自己的直觉,并根据直觉起了这个名字。相信直觉是优秀的企业家必备的个性特点,对于想要创造出人们闻所未闻的产品并以此谋生的人来说,直觉是不可或缺的。
李·克劳(Lee Clow)是史蒂夫的长期广告营销合作伙伴,曾经说过:“我觉得史蒂夫的直觉是要带给普通人他们闻所未闻的技术,而且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需要这种技术,从而彻底改变他们的生活。这种技术应该是友好、平易近人、讨人喜欢的。史蒂夫在给公司起名字的时候借鉴了索尼公司的做法,索尼公司原名是东京通信工业株式会社(Tokyo Telecommunications Engineering Corporation),联合创始人盛田昭夫(Akio Morita)认为,公司名字应该变得更平易近人一点。”
苹果能让人产生很多的联想:伊甸园里,夏娃偷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实,完成了人性的启蒙;约翰尼·阿普尔西德(Johnny Appleseed),第一位在美国大规模播种苹果树、带来大丰收的传奇人物;披头士的唱片公司也叫苹果,为此两家公司之间漫长的诉讼打了好多年;苹果掉在艾萨克·牛顿(Isaac Newton)的头上,碰撞出伟大的思想火花;美国常被比喻为苹果派;充满传奇色彩的神射手威廉·泰尔(William Tell)一箭射中放在儿子头上的苹果,救了自己和儿子一命;苹果还意味着健康与多产,当然也代表了自然界。
当然,史蒂夫的直觉也有出错的时候,苹果公司第一个商标的设计就是一个错误。第一个商标是一幅复杂的钢笔画,画的是坐在苹果树下的牛顿。学书法的学生也许会喜欢如此精致的线描,但对于一家野心勃勃的公司来说,这个商标过于晦涩难懂。
确定新商标
为了将Apple II描绘为适合普罗大众的产品,而非极客专用的产品,麦肯纳和他的团队与史蒂夫共同打响了一场营销战。麦肯纳为苹果设计的第一本宣传册里,大标题是“至繁归于至简”。
麦肯纳还让史蒂夫明白了要在尽可能多的平台上打广告,才能获取更多价值。早些时候,他说服史蒂夫换掉了罗纳德·韦恩设计的钢笔画商标,这种古色古香的商标更适合烟草店,但苹果电脑没有任何古雅之处,况且苹果公司想要引领全球电脑产业的变革,无疑需要一个更加现代化的商标。新商标就是如今家喻户晓的被咬掉一口的苹果,史蒂夫坚持要用艳丽的六色彩虹条作为苹果商标的颜色。
谁的青春不迷茫
年轻的史蒂夫先去大学晃了一圈,却半途而废,接着踏上了去往印度的朝圣之旅,还借着致幻剂的效力思考人生,又在雅达利公司实习了一段时间。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真正的使命,他已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了。
年轻的史蒂夫不仅仅有充足的干劲儿,但同时也充斥着机会主义的思想,他和沃兹的合作便是很好的佐证。
沃兹比史蒂夫大5岁,他让史蒂夫看到了工程设计的内在价值,他的成就更坚定了史蒂夫的信念:只要和技术天才合作,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但史蒂夫却拥有操纵沃兹的能力,但操纵的结果并非都是有益的。史蒂夫的官方传记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在书中写道,史蒂夫并不承认坑了沃兹的钱。但沃兹的指控的确是真的,因为之后还有好几次,史蒂夫也坑过别的合作伙伴的钱。
从14岁的时候史蒂夫就敢直接给陌生人打电话询问信息或寻求帮助,他曾经打电话给惠普的创始人比尔·休利特要材料。大多数年轻人在学习新生事物,特别是诸如风险投资之类比较复杂的事物时,通常会表现出迟疑和犹豫,但史蒂夫完全没有。
他孜孜不倦地编织着硅谷关系网络,通过一个又一个电话、一场又一场会议,终于认识了里吉斯·麦肯纳。麦肯纳是营销奇才,成功提升了英特尔的知名度,最终也帮着苹果打造了一个打破常规、适应性强的公众形象。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史蒂夫在整合资源方面的禀赋。
1977年2月,史蒂夫只有21岁,他把苹果交给了成年人去管理,然而不幸的是,马库拉和斯科特都不是史蒂夫真正需要的导师,同时马库拉决定把公司从合伙企业改制成有限公司,也为之后史蒂夫被迫离开苹果埋下伏笔。
史蒂夫已经发现,自己离经叛道的想法是造就杰出产品的关键所在,而且自己火爆的脾气能促使团队达成目标。但斯科特想把苹果公司置于成熟的领导之下,很难容忍史蒂夫的离经叛道与火爆脾气。
斯科特带给苹果公司的是管理体制。如果把苹果公司比作一个家庭,斯科特要管理家庭事务的方方面面,包括开立银行账户、还房贷等,当然,苹果公司的运作比管理家庭事务要复杂得多。到苹果公司后,他承担起主要的管理职责,白手起家打造一家复杂的高科技公司:租办公楼、厂房、设备,设计可靠的生产流程,组建销售团队,引入质量控制,监管工程设计,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指定财务和人事负责人,并着手与主要的供应商和软件开发商建立联系。通过观察斯科特的管理方式,史蒂夫受益良多。
苹果是一个新兴行业的领头羊,这个行业与其他行业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它融合了三项日新月异、变化多端的技术,即半导体、软件和数据储存,这更增加了斯科特的管理难度。
对于苹果来说,作为电脑公司刚推出一款新产品,就得把这款产品全部推倒重来,不断利用日新月异的技术超越自我,否则就会有别的企业捷足先登。这个过程循环往复、代代相传。甚至第一代产品还没有真正问世,第二代产品就已经蓄势待发,准备颠覆第一代产品。技术市场的变化速度就是如此之快,而且这仅仅只是一个开端。三项技术作为电脑产业的支柱,本身也在独立、迅猛地发展,因此电脑产业总能找到变革创新的源泉。
离开苹果,创建NeXT
史蒂夫创立NeXT时,工作站的市场前景比较乐观,太阳公司的成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史蒂夫太年轻,太不成熟。实时也证明后续NeXT的发展也并未带给史蒂夫更多自信。
从某些细节也可以看出乔布斯每次“即兴表演”的背后是“挑剔”的付出,比如在NeXT的某款产品的发布会前,史蒂夫会花了好几个月琢磨台词,这场发布会完全不像是销售人员在招徕生意,更像商学院的课堂。他给出了电脑行业全新的分类方式,按照他的分类,NeXT当然是电脑产业下一步发展的不二选择。做幻灯片用了很长时间,光是为了其中一张幻灯片的背景到底用哪一种绿色,史蒂夫就纠结了好多天,某天他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绿色,不停地嘟哝:“就是这个绿色!就是这个绿色!”
真正的转折,投资皮克斯:无心插柳却水到渠成
1985年秋天,也就是史蒂夫离开苹果创立NeXT的那一年,另一个机会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那就是卢卡斯影业制图小组,他曾在早些时候劝苹果买下这个工程团队。
皮克斯后来大获成功,这段无心插柳的经历让史蒂夫对于消费技术行业有了深入了解,比他在苹果和NeXT学到的更多。在皮克斯,他逐渐巩固了自身的两大优势:一是在逆境中奋起反击,二是将一项创新挖掘到极致从而成为行业领袖。也就是说,被逼入绝境时他学会了如何保持冷静,在顺境中他学会了如何飞奔前进。也是在皮克斯,他慢慢领会到,最好的管理技能就是放手,给予手下的优秀人才足够的空间,尽管这与他的天性是相违背的。应该说没有在皮克斯的这段经历,就不可能有苹果的第二次辉煌。
投资皮克斯,他从拉塞特和卡特穆尔身上学到的管理原则最终造就了苹果的王者归来。
拉塞特和卡特穆尔带领着一群才华横溢的员工创造了佳绩,观察他们的合作方式让史蒂夫受益良多。史蒂夫在皮克斯学到的管理方式让他在1997年重回苹果后,得以用更为高效的方式来管理苹果。这些年,他的谈判技巧变得更为精妙娴熟,却不失当年的大胆与直言快语。这些年,他第一次意识到团队合作并非只是把一小群人召集起来那么简单,但他依然保持了当年的领导力与感召力。这些年,他开始慢慢变得有耐心,却依然能够鼓舞鞭策他人。
随着皮克斯《玩具总动员》的诞生,史蒂夫生平第一次打造出一件让年轻家庭喜闻乐见的产品,将《玩具总动员》看作史蒂夫事业复苏的起点看似荒诞,实则千真万确,《玩具总动员》也让史蒂夫重拾自信。
皮克斯团队掌握的前沿技术可能有非常广阔的应用前景,史蒂夫看中的正是这一点;史蒂夫相信,团队掌握的3D技术有着广阔的商业前景,能为医院、公司和大学所用,而这些正是NeXT的潜在客户。在史蒂夫看来,按照摩尔定律,电脑处理能力将变得越来越强大,而成本却越来越低,总有一天,普通人也可以轻松运用3D图像。
1986年,史蒂夫最初的设想是把皮克斯的技术用于NeXT电脑,他并不知道皮克斯将带给他比技术本身更有价值的东西。未来的10年,史蒂夫的皮克斯之旅将帮助他重新找回自尊,使他成为亿万富翁,而且他从皮克斯团队成员身上学到的管理技能比之前都要多。
王者回归,再造苹果
在刚回归苹果是,史蒂夫是饱受质疑的,也许史蒂夫是天才,皮克斯的成功证明了这一点,也许他善于抓住机遇,把NeXT卖给苹果证明了这一点,但是有什么可以证明他能成为一位优秀的CEO?一位合适的领袖?世人对他的怀疑是情有可原的。
比尔和乔布斯这两位个人电脑产业的共同缔造者拥有截然不同的看法,比尔将要把“个人”两个字从个人电脑中抹掉,而比尔的做法给史蒂夫留下了一个空白的市场,让史蒂夫得以东山再起。从后续苹果的发展中,我们可以充分看到这一点。时代造就了机遇,而乔布斯抓住了时代的脉搏。
1997年的秋天,史蒂夫面临的烂摊子可能会让世界上任何一位优秀的管理者头疼,但是他慢慢展现出了在被放逐的11年里学到的东西。在拯救NeXT、与迪士尼谈判以及推动皮克斯上市的过程中,他培养了自身的纪律性。他领会了耐心的价值,也从卡特穆尔身上学到了如何管理才华横溢的创意团队。他见证了拉塞特和他的团队如何把最初制作电影的想法慢慢演变成《玩具总动员》这部杰作,也看到了产品打造过程中的曲折与漫长。他将这一切都铭记于心,没有人能预言他的转变,连他自己都无法解释。如今,他将把这一切与自己原有的才华相结合,通过一项又一项谨慎的决策,带领苹果走上一条缓慢却又坚定的复苏之路。
简化苹果的目标,将整个公司的人才和品牌效应用在几个关键的产品和市场中。史蒂夫在1997年大幅削减苹果的产品线,只提供4种基本产品,依靠这4种产品盈利:两种不同型号的台式机,一种为普通人设计,一种为专业人士设计;两种不同型号的笔记本,同样为那两类人。苹果只有4种产品、4条产品线,不再需要多余的设计、生产或销售团队去引诱客户购买他们根本不需要的附加功能。苹果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得以全身心地投入到4种产品的软硬件研发中去,史蒂夫认为此时的苹果只有那么多精力搞好四象限。
四象限战略让苹果走上了与Windows个人电脑生产商截然相反的道路,Windows个人电脑生产商只是一味追求机器的速度和处理能力,大量出产各种类型毫不起眼的电脑,而苹果的四象限战略让公司又回到了最初的样子:推出前沿产品,服务高端个人和专业市场。
四象限战略并没有指望用一个一鸣惊人的产品来解决公司的所有问题。无论是苹果曾经的、现在的,还是未来的潜在客户,他们首先希望看到的是公司能够生存下去,能够不间断地生产与众不同的产品,并且能够盈利。史蒂夫承认实现这些目标需要好几年时间,只有在这些目标都达成后,才能考虑如何利用新兴技术再一次实现一鸣惊人的突破。“我们的任务就是拯救苹果,”乔恩·鲁宾斯坦回忆道,“我们刚来的时候,苹果已经奄奄一息了,我们要拯救苹果,因为苹果还值得救,就是那么简单。”
音乐播放器之iPod
史蒂夫之所以坚信苹果一定能创造出伟大的电子消费设备,是因为一台受欢迎的音乐播放器必须是硬件与软件的完美结合。史蒂夫曾说过,iPod是真正的“整机”挑战。
最大的挑战在于如何打造出一台“好使”的机器:只要轻触屏幕,1000首歌曲尽在掌握,而且iPod必须实现与麦金塔的交互,让用户能够将iTunes里的数字音乐文档和个性化播放列表导入iPod中。iPod的屏幕最好还能够显示歌曲的基本信息,并按照演唱者、专辑名字甚至音乐风格给歌曲分类。要实现上述功能,播放器必须加载基础的电脑数据库程序,换句话说,iPod就是迷你版的特殊功能电脑。iPod让苹果公司的品牌形象更加炫酷,也进一步扩大了用户群,特别是年轻用户群。
世界慢慢向苹果敞开了大门,苹果也慢慢融入了崭新的世界。iPod是苹果打造的第一台大众消费设备,它的诞生见证了史蒂夫团队一路走来的每一步:先是iMovie,然后改变策略做了iTunes,接着就是iPod的诞生。史蒂夫的耐心和远见让公司踏上了新的征程。
真正的变革,iPhone诞生前奏
史蒂夫能将不同的产品和技术融会贯通,创造出不可思议的奇迹,这是他的伟大天赋之一。在决定下一步要开发什么产品时,史蒂夫往往会运用这项天赋。
有两个项目与手机有关。史蒂夫要求开发无线网络基站的团队研究移动电话技术。有些团队成员对这个要求不以为然,因为手机网络使用的是蜂窝无线电技术,与无线网络基站所用的技术关系不大。另一个正在进行的项目与手机的关联更大。
“每个人都要带两台设备,一部手机,一部iPod, ”库埃拍着牛仔裤的两个前口袋回忆道,“我们觉得可以把iTunes加载到手机上,让手机变得跟iPod一样,这只是一个软件上的问题。我们研究了一下手机行业,在2004年年初决定跟摩托罗拉合作,当时摩托罗拉“刀锋”系列手机独霸手机市场,几乎每个人都有一部。”摩托罗拉几十年来一直是苹果公司的重要供应商,2006年之前,麦金塔电脑一直采用PowerPC微处理器。摩托罗拉承诺将为苹果开发一系列内置iTunes功能的全新手机,称为ROKR(音乐手机)。
从一开始,ROKR项目就极具争议,原因很简单:大部分苹果员工不愿意与其他公司合作。特别是托尼·法德尔领导的iPod硬件团队更是无法忍受将“音乐手机”的开发权拱手让给传统手机行业。法德尔对摩托罗拉感到异常愤怒,他决定自己开发手机原型,首先要有音乐功能,其次要有视频和照片功能。
有意思的是,另外两个与手机毫无关系的项目却对史蒂夫的下一步行动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一个是紫色项目(Project Purple),目的主要是改变个人电脑的外形:拥有触摸屏的轻薄便携式设备,类似于平板电脑或剪贴板。微软最优秀的研究人员和工程师在这一领域研究了好多年,但一直没有取得进展。
另一个项目的进展史蒂夫并不知情。2002年,苹果研究人员雷格·克里斯蒂(Greg Christie)和巴斯·奥尔丁(Bas Ording)开始研究用户界面技术,这一领域的研究已经沉寂了好多年。克里斯蒂和奥尔丁决定挖掘更多触摸式显示屏的可能性,现有的触摸屏能让用户用手指打开显示器上的某个图标或按钮。
触摸屏技术最初是由IBM在20世纪60年代发明的,后来并没有取得重大突破。1972年,控制数据公司(Control Data)曾经销售过一款触摸式主机终端,叫作Plato IV。1977年,欧洲核子研究组织(CERN)曾打造过一台触摸式设备用于控制粒子加速器。到了80年代,惠普成为第一家将触摸屏作为配件销售的大型电脑生产商,但当时大部分软件都不支持触摸屏。自动柜员机、机场自助办理登机亭和收银机使用的都是基础版的触摸屏,但对个人电脑产业来说,触摸屏潜力不大。
而多点触控技术正是史蒂夫一直以来想要寻找的用户界面突破口。
他开始咨询几位骨干员工的看法。史蒂夫还想听听iPod团队对多点触控的看法,毕竟他们已经打造了两台音乐手机原型。史蒂夫叫来在硬件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的法德尔,让他判断是否能把这项技术应用到一台更小的设备中。看过Jumbotron演示后,法德尔认同这项技术潜力无穷,但同时表示要把触控屏幕从乒乓球桌大小缩至能装进口袋,难度非常大。史蒂夫把这项挑战交给了他。“你已经想出把音乐和手机融合的办法,”他告诉法德尔,“现在再去想想怎么把多点触控屏幕用到手机上。我要一台既轻薄又小巧又炫酷时尚的手机。”
虽然打造一台全新的手机肯定困难重重,但史蒂夫确信能与电信公司达成对苹果公司有利的协议,因为他已经从签署ROKR协议的过程中获得了经验。他深信自己的团队一定能够解决所有的软件和硬件问题,如果能够按照设想推出手机,一定能成为史上最热销的电子消费品,因为它不仅是一部手机,也不仅仅是具有音乐播放功能的手机,更是一台功能强大的电脑,也就是随时随地能够上网的智能手机,手机的名字正是iPhone。
总结
你必须相信这些点点滴滴在未来总会以某种方式串联在一起。年轻的史蒂夫不可能从退学的故事中得出这个结论。刚创建苹果时,他正忙着按照自己的愿景塑造未来,他相信在前进的过程中就能连点成线。结果一次又一次,工程师为了达到他的苛刻要求、实现他的伟大蓝图而疲于奔命。无论是在被逐出苹果前,还是创建NeXT后,史蒂夫一直坚信自己有能力比手下员工更加出色地完成任何事情。
但当他重回苹果后,却“不得不相信点点滴滴总会以某种方式串联起来”。在第二幕戏中,产品的灵感往往来自于不可思议的地方。iMac的外形灵感来源于被史蒂夫亲手扼杀的eMate项目,iPod和iTunes的灵感来源于失败的视频剪辑软件。
苹果正在开发的手机灵感则来源于5个不同的团队,在史蒂夫的支持下,这5个团队从不同的角度对手机进行探索,最终让史蒂夫决定暂缓他真正想要打造的平板电脑项目。史蒂夫越来越习惯于顺其自然,相信点点滴滴总会在事后以某种方式串联起来,而不是在事前去强求事物之间的关联。史蒂夫的日渐成熟和他一手打造的才华横溢的团队让这一切变成可能。
“生命需要不断地更新与成长。”吉姆·柯林斯说,“大部分领袖并非生来就如此伟大,而是经历了漫长的历练与成长。史蒂夫正是这样的,他的故事并不是成功的故事,而是成长的故事,我真希望自己能看到史蒂夫3.0版本,看他从55岁到75岁的经历一定很有意思,一定会比之前更加优秀。可惜我们没有机会看到史蒂夫3.0了。”
“一家伟大的公司具有三个特质,”柯林斯把话题转到了苹果公司,“第一,漂亮的财务数据;第二,别人无法轻易取代的与众不同之处;第三,持续发展,随着技术与市场的演变而不断演变,不会因为一位领袖的离开而停滞不前。第一点和第二点苹果已经做到了,史蒂夫正和时间赛跑,试图帮助苹果达成第三点。是否能持续发展是对苹果的最后考验,目前还没有答案。苹果有许多优秀的人才,应该能够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