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理财师怎么报考
CFPCertifiedFinancialPlanner即国际金融理财师、注册金融理财师或者注册理财规划师。金融理财师是遵循金融理财规范流程的六大步骤、帮助客户实现人生目标的专业人士。国际金融理财师考试流程及注意事项:国际金融理财师报考条件:获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二年以上;本科毕业三年、专科毕业五年从事相关工作;优秀业绩人员经批准。另外,中国大陆,一定要先通过AFP考试才能进行CFP考试,且每个考试前一定都有要参加由国际金融理财委员会在中国开展的培训班,可以不用培训就参加考试的只有是经济学博士或是经济管理类博士。证书有效期限4年。国际金融理财师考试时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每年3月、7月、11月的最后一个周末。国际金融理财师考试方式:每次考试为期一天。考试分为开、闭卷,每科三小时。请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在报名开放时间内,严格按照《2019年56%其它7%金融理财师考试报名注意事项:1.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近期一寸两张,二寸蓝底同版免冠照片四张。
金融理财师资格申请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中从事金融理财或与金融理财相关的工作;2、硕士以上学历并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本科学历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大专学历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大专以下学历并有7年以上工作经历3、获得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理财师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CFP资格考试;5、拥有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认可的经济管理类或经济学博士学位,并经标准委员会批准可以豁免全部培训课程的,可报考AFP资格考试或CFP资格考试。AFP资格申请人取得《AFP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向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提出资格认证申请须在4年内完成,AFP资格申请人须同意并恪守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颁布的《金融理财师职业道德准则》和《金融理财师执业操作准则》。
一、考生须在开考前45分钟凭现代国际金融理财标准上海有限公司核发的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达指定考场,逐一接受监考人员安排的统一拍照。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侧,以备监考人员随时核查。无准考证和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入场。二、考场设有视频监控系统,将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录像。三、考试开始后,系统即自动计时,迟到考生时间不顺延。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考后逾30分钟时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录。四、考生只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标委会考试委员会指定的财务计算器进入考场。普通计算器不得带入考场。同时系统提供电子计算器用于普通计算,不具备财务计算器的专业运算功能。考生可选择使用鼠标方式或是数字键盘方式对其进行运算操作。五、严禁考生将任何资料、纸张、文具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统一存放在考场指定储物柜内。在考试进行期间,发现考生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试区,以及所携带的物品在考场任何位置发出声音干扰考试者,以违纪论处。六、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草稿纸及演算笔。考生在演算草稿纸上必须填写自己的姓名及准考证号,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七、考生在考试中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要求,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随意走动、相互交谈。遇到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卷内容。八、考生在考试期间如需上厕所,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在得到监考人员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九、除第八条情况外,考生不得中途退场。考试终了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提前交卷时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许可后离开座位并安静退出考场。严禁抄录试题,演算草稿纸必须上交监考人员,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作弊论处。提前交卷退场者需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十、考生因生病等其他情况需要临时休息的,需征得本考点主考人同意,由本考点主考人指派的专人陪同;不能继续坚持考试的,应停止考试。十一、考生在考试期间违规、违纪的,按照《考生违纪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考生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三在考场或考点警戒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四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五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使用假身份证或其它假证件的;二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三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五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六夹带、偷看或传递书籍和纸条等;七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草稿纸、财务计算器的;八在演算草稿纸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九将演算草稿纸带出考场的;十其他作弊行为。三、考试委员会、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在同一考区含同一考点或同一考场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一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四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五、考生有第一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二条、第三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定年限直至终身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六、考生有第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由考试主办方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八、考生有以上违纪、作弊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中国专家委员会有权作出向考生任职单位通报其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