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23年中小学寒假时间确定!放多久?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 2021—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 秋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社发中心:

现将《合肥市人民**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校和培训机构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8〕60号)、《中共肥城市委 合肥市**关于印发〈肥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 实施细则>》及市教育局制定的相关文件精神传达给你们。为确保我市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和学生安全返校,2022-2023学年度第一阶段末考试工作将于9月27日结束,10月底前完成阅卷,11月中旬公布成绩,12月上旬发放成绩单并组织综合素质评价等后续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22、20 23学年度第二阶段期末考试时间为10 月26 日至28日;第三阶段考试成绩于12月中下旬发布。(附件1:《20 2 3 学年度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2:《20 22 —2023 年度第二段教学质量监测计划》)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要求。具体如下:

一、加强领导

1、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上级部门的要求上来,高度重视此次学业质量检测工作,认真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和质量观念,严格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整改,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2、要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布置和相关会议要求开展好各项检查评估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学校予以纠正处理。

3、要将此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工程来抓实抓好,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到位,以优异的质量迎接省厅的检查验收和工作督导调研。

二、明确职责分工

1、成立由市教科所牵头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有关工作事宜,下设综合组和技术组两个小组分别承担各自的具体工作职能。

(1)综合组的职责是协助组长制订测试的相关规定或实施细则以及总体进度表,汇总上报各类数据资料,审核把关试卷命题情况,收集整理相关信息材料,建立完善数据库系统等相关事项;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与第三方机构的数据对接工作和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并对本次考试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指导。

(2)技术组主要负责试题命制和数据采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保障及相关信息资料的上传下载和维护管理工作。

三、精心谋划实施

1、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各科目的难度系数。对于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原则上不设置附加题量,其他学科的附加题总量不超过15分/道。

2、科学确定科目权重分配原则和方法,避免因过度追求分数而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适应性培养。

3、注重对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突出能力考查的重点内容,提高区分度。

四、严肃考风学风

坚持从严治检的原则不变,加大巡察监管力度,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行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