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手机拒还被刑拘,警方称以盗窃罪立案更合法

[ 紅豆blog ] 前不久,南京市一女人在大型商场里捡手机上拒还,失主只有无可奈何警报,公安民警称女人的个人行为已触犯法律法规,她涉嫌偷盗被刑事拘留,案子已经进一步案件审理中。

6月29日早上11点上下,陆女性南京某大型商场买东西结帐后,手机上落在了收款台。三分钟后她回到找寻,发觉手机上早已遗失了,被排到她背后的一名姓陈的女人放入包里。

在大型商场工作员的协助下,陆女性寻找林某的联系 *** ,并给另一方通 *** 表明来意。殊不知,林某在电話中蛮横无理,振振有词地讲谁捡到手机就归谁,并表明要想回手机上就自身去取。

陆女性和林某在电話中产生矛盾,由于另一方捡取手机上拒不偿还,陆女性只能警报寻求帮助,南京派出所秦淮大队南京夫子庙民警接着给林某通 *** ,让她偿还手机上。

电話中,林某持续注重手机上是她“捡”的,公安民警严肃认真地警示她,故意占据别人忘却物也算偷盗,她的个人行为早已组成盗窃罪,公安局将依规开展解决。

当日夜里,迫不得已工作压力林某赶到南京夫子庙公安局偿还手机上,但她故意占据别人忘却物的个人行为已违背法律法规。

最后,公安局依规对林某执行刑拘,案子已经进一步案件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