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食品一般赔10元,如果吃了1斤过期食品赔多少钱?听听专家怎么说

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广东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消费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食品、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食品、药品经营者提供给消费者的商品与消费者提供的服务不一致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予以赔偿。办法出台之后引发广泛关注的是过期食品怎么赔?在广州消费者当中引起了什么样的讨论?广州消费者协会组织了此次活动。

观点一:谁来监督食品安全?

@爱娃不吃老烟炉:过期食品怎么赔?@阿月阿姐阿英:不可能吧,我不知道过期食品怎么界定,一般只知道是过期不久就坏了这种情况。@阿天Attawayhoult:应该由市场监管部门来监管,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是一个有法律规定但没有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来执行的问题。

观点二:如何判定“谁来举证”?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责任;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商品符合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责任。然而,因食品经营者无法证明其所提供商品是不是经过检验而不是生产过的,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导致消费者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这意味着消费者需要拿出与其所购买或使用的食品相关的证据。那么“谁来举证”呢?北京康达律师王广宇认为,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对于食品经营者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承担举证责任。消费者应当举证证明自己与经营者之间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之间存在着消费权益保护上的因果关系。

观点三:要怎么“赔”才算“有效”?

办法规定,消费者主张权利的前提是自己没有过错,如果自己的过错仅有一个,而如果存在三个以上(含三个)情形时,可以主张10元以下赔偿;如果有三种以上情形,那么只能主张5元以下赔偿,且如果消费者已经采取了法律上有效的方式来维权,那么只能要求经营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予以赔偿。其中对于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还是赔偿性赔偿制度存在争议。消费者林建锋认为,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是因为消费者在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食品已变质影响其食用前才购买食物这种情况下,可以主张十元以下的赔偿。而广州市天河区消费者委员会法律顾问陈智勇认为,消费者向生产企业主张惩罚性赔偿时最好提供食品检验报告等有效证据(有的要做检测报告)。

观点四:食品安全谁来保障?

李先生(花都人):虽然很多食品都会标上保质期,但我们并不认为过期食品就是安全的,因为现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不能因为过期食品就对食品行业产生歧视,我们应该有一种食品安全意识,知道自己购买了过期食品后要负什么责任。我觉得食品安全是每个消费者都应该有的权益,不管是不是真的过期食品,都应该得到应有赔偿。如果国家能够对此加以规范,我们消费者是不是也会得到应有的赔偿?

观点五:如何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罗军: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关键是要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加强自身修养,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保证食品安全。周雪琼: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是一个长期过程,监管部门和生产者必须在监管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才能保证监管工作有成效。如果每个食品生产经营者都能严格自律,那么食品安全问题就有可能得到根本解决。我们要通过立法手段保障食品安全,要改变过去重事前监管、轻事后处罚的现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者应当加强合作,加强信息交流互惠,通过信息化手段更好地发挥社会共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