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在中国,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的所有权人有权依法对国家和集体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以房屋建设为最主要目的,因而可以理解为房屋建设后,所有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取得的一种法定形式。我国在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上建设住宅,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对于利用集体组织以外的国有建设用地建房以及建造住宅以外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在农民自建范围内建房,应当经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讨论同意;对于因继承、受遗赠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在其继承遗产清偿债务后,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用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由于农民宅基地是其集体所有,因此农民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行为必须经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用地并依法使用土地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民事权利,而不是民事行为,因此,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经土地所有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或者规定的程序,使用所取得的土地为目的而取得。依照法律规定,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后应当办理续期手续;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应当在到期前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完争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出让。出让人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可以就土地使用权向受让人行使权利;在合同没有约定条件时,受让人也可以依法行使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都要办理转让手续。
2、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土地的所有者通过对土地所拥有的物权权益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对占有和使用土地的社会经济组织加以控制和保护。土地所有权即土地所有人通过国家权力机关批准或者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和行使权力所享有物权,土地出让是使用人依照合同约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受让人,再将取得的该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他人进行使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土地所有权的概念,物权法将土地所有权定义为:自然人以自己的名义依法享有对国有土地占有、使用与收益的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依法在国家所有土地上对该国有土地上建筑物行使所有权;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对该国有土地享有占有、使用与收益的权利;该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依法在国家所有土地上行使所有权是与土地所有者之间产生的法律效果最直接且有效。土地所有权具有专有性、排他性,这就要求其在实现形式上要通过一定方式取得和行使。
3、土地收益
土地收益包括对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取得的收益、转让的收益以及对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进行投资与开发的收益。宪法第11条规定:“国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公民的土地财产依法实行保护”。而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中对土地收益未作明确规定。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公共事业,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以及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等,都由国家财政拨款保障;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调整其耕地面积,必须征得农民同意。因此国土资源部颁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以划拨方式取得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资料:(1)原土地使用权人出具或者更新修改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2)权属证明材料;(3)申请登记提交信息;(4)未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证明事项。因此,土地权利人是拥有其所在地区唯一合法使用土地财产权利的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