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征地补偿协议进行起诉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可能经常会出现一些征地补偿协议,这是因为征收人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时都是非常慎重、谨慎的。这是因为在他们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时所需要的大量文件材料。而很多时候在他们与被征收土地的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不满时,往往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但这种途径的结果往往不太理想。因为当他们得知自己想要得到更加合理的补偿时,往往会以各种理由拒绝。因此这时就需要进行起诉了,但此时起诉是否合法也成为了很多人关心并且最想知道的问题之一。下面为大家介绍在法律规定上是如何对征地进行确权及如何去行使诉权进行起诉。

1、对征地进行确权

征地确权,就是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进行明确划分处理,从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对土地进行确权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调查土地的权属情况及是否有其他的合法权属证明,比如:土地权属证书、承包经营权证书、用益物权证书等。其次要在调查中对被拆迁的位置、范围、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最后还要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整理、登记、备案。由于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对承包期内的承包地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承包期内如出现变化,应当重新签订书面合同”。因此在对征地进行确权时,必须要明确该征地地块的范围和面积,保证其所有权和使用权能得到完整、有效的确认。

2、如何去行使诉权?

如果我们认为自己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违法并拒绝赔偿损失的时候,我们就可以选择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进行救济。而如果我们认为自身受到了侵犯时,那么我们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其与行政机关进行区分。那么如果我们认为行政机关在我们签订协议时并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进行救济了,因为在诉讼过程中只需要提供有关材料即可,不需要像当事人一样提交其他的证明材料来进行证明。那么在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在我们进行诉讼时还需要提供证据材料。如果我们能够提供相关材料并且对相关内容进行确认的话,那么就可以将其起诉至法院去实现我们对征地补偿合同合法性的救济,这对提高其补偿结果是非常有帮助的。当然了如果我们觉得自己没有足够的证据的话,那么我们也可以通过律师所出具的一些法律意见书让其主张权利,这样也是可以有效增加起诉的胜诉率的!

3、被征地方在不能进行起诉时,可以怎样合理行使诉权进行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提起诉讼。而在实际中,由于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数额巨大或者征地征用土地补偿费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过高的情况是存在的。因此很多时候即使法律规定被征地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提起补偿或安置行为,但往往也会因为补偿或安置不合理而使得自身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此时被征地方是可以合理行使诉权与当地**进行协商,或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的,比如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是提起反诉来解决这些问题。但在实际中大部分被征地方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情况,他们只是盲目地去起诉。其实对于此类诉讼结果往往是不理想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被征地方就应该积极准备材料来保证自身诉讼请求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