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抵押出去的财产位置不转移,所有权不转移,还是归债务人所有。但作为抵押权人享受的权利是当债务人不还钱的时候享有优先受偿权。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简单来说就是债务人抵押的财产要交给债权人保管,但所有权不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