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活着读后感3000字
作家余华成名好久了,可是真正走进他的作品,还是第一次,最近读了他早年的一本精典之作――《活着》,感受颇多。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叫名叫福贵的老农民的故事。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吃喝嫖赌、无恶不作的富家阔少爷沦落为一个穷困潦倒,最后陪着一头老黄牛默默耕耘,孤独终老的悲情故事。
曾经的他风光一时,“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抹得光滑透亮……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整天往妓院跑,往赌场钻,把光耀祖宗的事留给儿子做,顶撞爹娘、戏弄丈人、嘲讽妻子,完全就是一个小恶霸的形象。结果一次赌场失利,把家产全部输光,祖上留下来的一百多亩地一夜之间成了别人的资产。
父亲经受不住这样的打击,永远地倒在了粪缸边上。忍无可忍的丈人强行把妻子带回娘家了。一辈子没干过粗活的母亲也只好拿起锄头下地干活,结果累倒了,躺在了床上。
福贵去城里请郎中,结果不幸被拉去充军,整天在炮弹中穿梭,寻找大饼充饥,两年后才得已脱身回到家乡,可此时已物是人非,母亲早已离世了,但是善良的妻子仍在家里苦苦地等他,辛苦照料两个年幼的孩子。后来儿子有庆上小学,一次乐于助人强着去献血,结果因为救县长老婆而输血过多不幸夭亡。福贵和妻子因过度劳累接二连三的倒下,这个家已衰败不堪,只靠两人苦苦硬撑着。
可怜的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而不幸成了哑吧,然而有个好命,嫁了一个好女婿万二喜,可生孩子时因为医院设备简陋难产而死,留下了一根独苗外孙苦根。妻子家珍因过度劳累,得了软骨病,在凤霞死后不到三个月,也走了。善良而憨厚的二喜随后也在一次意外意故中死了,而唯一与之相依为命的苦根却因自己的糊涂大意吃豆子噎死了。
整个家就像在一夜之间被飓风扫过,只留下了福贵一个人和一头叫福贵的牛。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自己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人的生命,毫不留情,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他亲手埋葬了这七个与他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这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厄运和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单纯地为着活着而活着。福贵有比别人多很多死去的理由,将近四十年的人生中,他不断经受着人世间的各种苦难,面对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是一个痛苦至极的人,可他活着,甚至只为活着而活着。
正如作者所说的:活着只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在《活着》当中,亲情是其中的主旋律,虽然福贵一生苦难不断,但是一家四代浓浓的亲情贯穿始终,忍受苦难却不孤独。福贵在输光家产后,家珍并没有埋怨他,只是跟他说:“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
”他娘那时却还在心疼他,没怪他却怪他老爹,只对他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而他爹虽气他却也对他没怎么样,只将土地和房子都抵押出去换成铜钱,让他挑去还债。目的是让他知道“钱来得千难万难”而已。
福贵被拉去充军,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他仍在枪炮声中,在又冷又饿的恶劣环境中坚忍地活着,因为老全说过:“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所以他“一遍遍想着自己的家,想想凤霞抱着有庆坐在门口,想想我娘和家珍”。正因为有了对家的牵挂和对亲情的羁绊,福贵有了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的信念,只要还活着,就有希望再见到家人。
凤霞因为家穷和有庆上学而被迫送人,在被领走的那一刻,她的眼里充满了对这个家的不舍。因为在她眼里,家再穷,父母再贫贱,家仍是她的家,父母仍是他最爱的父母,小弟仍是他最不舍的小弟。所以就算养父母对她再好,她在那边的生活再富裕,也比不上有亲生父母和小弟在的那个“狗窝”。
于是她在几个月后独自连夜跑回家,即使路再黑再难走,即使露水再浓再冰冷,她都无所谓。因为路的尽头是她渴望的那个家。福贵在送她回养父母家时,凤霞没有哭,只是眼睁睁地看着福贵。
福贵在伸手去摸他的小脸时,她也伸手去摸福贵的脸,依佛要将父亲那张脸深深记住似的,好像在对福贵说:爹,我不怪你。福贵在那一刻便决定:“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凤霞在见福贵背着她往回走,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他,因为她知道她准备回家了。
那一刻,凤霞是无比幸福的,因为在孩子眼里,没有什么可与父母对自己的不舍和关爱相题并论。儿子有庆死了,福贵在抱着他回家的路上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抱累了就把有庆放在背脊上,可心里就开始发慌。生怕儿子突然醒来他不知道,生怕儿子不知道谁背着他而害怕。
所以不能不看着他。因为怕妻子受不了打击,决定一个人悄悄把有庆埋了。他把袖管撕下来蒙住他的眼睛,用衣服把他包上,放到了坑里,然后用手把土盖上去,把小石子都拣出来,他怕石子硌得他身体疼。
这浓浓的父爱,这无微不至的父亲情此刻表现得淋漓尽致。如果说亲情是《活着》的主旋律,那爱情则是《活着》的主线。在《活着》朴素简洁的叙述中,爱情仍投射出温暖的光芒。
福贵原是个地主少爷,家珍则是的城里米行老板的千金,结合时二人都福贵人家的子女,可谓门当户对。但家庭衰败后仍能同甘共苦,互相扶持,相濡以沫,无怨无悔,共同走完坎坷苦难的一生实在难得。常言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其实现实生活中能将这句话贯彻到底的又有多少人呢?“执子之手”容易,但“与子携老”又何其简单。生活中充满各种各样的变数,形形色色的诱惑及各种艰难险阻。因此,他们的爱情确实令人折服,令人感动。
福贵爹与娘之间的爱情,小说中几乎没有着墨,但当福贵赌光了家产之后想借钱到城里开个小铺子,他娘一声不吭,过了半晌才说:“你爹的坟还在这里”。一句话把两位老人一生的感情喷涌般表达出来,一下子拨动了读者心中的那根弦。老人的话朴素无华,但深深表达了福贵娘对福贵爹的怀念与眷恋。
一句话的分量是如此沉重,担起了老人一生的情和爱。这句话就像大海上露出的冰山一角,使人感到隐藏在下面的巨大感情洪流。没有浪漫的情节,没有千言万语的思念之情,更没有轰轰烈烈的过往情深,有的只是只言片语及那感动人心的一句话。
或许,这才是爱情的最纯本质,不求福贵苟安,但求生死相守。从《活着》的苦难爱情中,我似乎明白了:原来爱情才是人一生一世活着的追求。《活着》可以说是福贵一生的自传,也可以说是福贵的“史记”。
其中有对他自己年轻时所犯错误的忏悔,有对自己生活的宽慰,也有对未知天命的顺从。在叙述中,该责备的时候责备了,该遗憾的时候遗憾了,该宽慰的时候宽尉了。福贵在进述中对自己的出场是这样介绍的:“我是我们徐家的败家子,用我爹的话说,我是他的孽子”。
一生平庸无能,吃喝嫖赌样样占尽,读书不成,守业不成,还连累到家里家财散尽。从这样看来,福贵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在讲到妻子家珍时,他说:“家珍是个好女人,这辈子能娶上这么一个贤惠的女人,是我前世做狗吠叫了一辈子换来的”。
“现在想起来叫我心疼啊,我年轻时真是个乌龟王八蛋。这么好的女人,我对她又打又踢。”讲到儿子有庆时,福贵说:“我最对不起的就是儿子”。
年轻时要不是因为自己挥霍无度,不务正业,守业不成,儿子也不会到死的时候都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当谈到自己孤身一人的生活时,他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
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伤心是因为福贵觉得大家都走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孤苦零丁的活着,心里觉得特别凄凉;踏实是因为在大家都不在了,等他走的那一天,他也就没什么牵挂了,可以走的很安心。看似带着骄傲自豪的话语,其实中间包含了多少辛酸苦辣。
在“故事”快结接尾声的时候,福贵说:“做人还是平常一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这是福贵在回顾自己一生时发出的肺腑之言。
他是带着感恩和忏悔的心态去述说的。所以福贵一家人的命运在福贵的叙述下呈现给读者是温暖的,是充满感情的,所以福贵越活越豁达,在他了解生命的无常之后,他学会了珍惜眼前的时刻,学会了放下对已知过往的执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