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甜的泥土读后感
在一个下午,一个疯疯颠颠的女人来到了学校传达室的门口,请求看门的老头给二年级2班的王小亮送去一包糖。
第二天,王小亮收到了这令他梦寐以求的礼物,兴奋极了。他给伙伴和老师们发着甜丝丝的糖,伙伴们与他享受着快乐,只有老师悄悄地背过身,因为他知道,小亮的父母离异,后母常常虐-待他。
回家的时候,王小亮偷偷地把糖埋在雪堆里,不让后母有借口打他。第二天,他去找糖,可糖却随着雪流进泥土。他伸出冰僵的手指沾一下泥土,伸在嘴里,感觉到那泥土甜丝丝的。
泥土为什么会甜呢?我想那不仅仅是因为糖甜,更因为那被糖水浸润的泥土里有着生母对他深深的爱,使他觉得连泥土都甜起来。
这篇文章的用词十分奇特,但却“一针见血”地写出了人物的心理。
文中写到了他“笑咪咪地给每个小朋友发一颗,要好的伙伴发两颗,又恭恭敬敬地给老师五颗”可见文中的他见到了自己最喜欢的奶糖,没有独自享受,而是把它们分给了别人,是多么大方的孩子。目前,很少孩子这样做了。比如说我弟弟吧,他想方设法地把我心爱的物品归为已有(其实我还是给了他许多心爱物品),却不给我哪怕一丝一毫的东西。
这篇文章中有一个错误“一群孩子走出校门,没有她的孩子。又一群孩子走出校门,也没有她的孩子。人群没有了。”这儿犯了个明显的错误:她的孩子不可能不回家,曹文轩真粗心!不过,就是这个错误引出后面这篇文章,否则这篇文章就平淡无味。
浓于水。慈爱、思爱、关爱、孝悌、渗透在浓浓的亲情之中。
她,一位伟大的母亲用自己不舍得吃、穿的钱为儿子买了一包奶糖。我虽然没有吃,但是我在读的时候感觉比吃了糖的人还要感动,还要甜蜜。
故事的内容是一位被丈夫抛弃的母亲,她唯一留恋的是她那八岁的儿子---王小亮。她用自己挣来的钱为她的儿子买了一包糖。好的儿子看到这包糖非常的高兴。因为这是他亲生母亲送给他的,并且他也很久没有吃糖了。但是他怕被“现在的妈妈”和爸爸看见,于是将糖埋在雪里。但是夜里气温回升,糖和雪都化了渗入大地,小亮伤心极了,一会儿,他又笑了。因为那泥土浸润着融化的糖浆、浸润着深深的母爱,寄托着“亲生妈妈”对儿子的至爱亲情,抚慰着小亮伤痛的心还包含着传达室老头、学校老师等人结小亮的关爱。
这就是血浓于水,至亲至爱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