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今世的证据题目含义
今生今世的证据题目含义:我的一生的证据。
《今生今世的证据》是一篇有关故乡的散文,但是它跟一般的乡思作品有明显的不同,刘亮程没有过多地去抒情,相反,这是一篇情感深藏不露、多少显得克制、理智的作品。如果说许多乡思作品是在反复吟咏人与故乡的依恋之情的话,那么《今生今世的证据》则越过这种感情去进一步追问这种感情何以会产生,人与故乡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故乡对一个人来说又意味着什么,人在家乡,人离开家乡,家乡成为故乡,这期间都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什么变化深藏其中?
作品从一个人的迁徙开始。当人拥有的时候,并不觉得一样东西的珍贵,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东西是否珍贵,人们主要是从实用的角度考虑它的。所以,文章说:“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因为“它没有用处了”。其实,故乡,人出生、成长、生活与劳作的地方,不管它今后是否有用,也不管人是不是永远与它相伴,它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它烙上了人的印记,是人生活的物化,用作品里的话说“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证据啊”。之所以有人不明白,是因为他“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人的生活需要物来证明,物又因为人才具有意义,这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人为什么喜欢怀旧?因为人是有时间感的动物,他知道生命的流逝与时间的无情,知道什么叫历史。曾经经历的物之所以常常是人怀念的对象,说穿了,怀念的并不是物本身,而是怀念自己的过去,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命,自己过去的时间与历史的意义和价值。这其中,故乡显然具有特别的份量。否定了或忽视了这曾经之物,必然意味着对自己生命的怀疑:“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而从客观的情形来看,当家园废失,“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