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分析

哈丽叶特·比彻·斯托夫人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是19世纪美国文坛上一部非常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在哈佛大学113名教授推荐的学生必读的作品中就有《汤姆叔叔的小屋》,它被列为美国历史上里程碑式的经典名著。

一、作者生平及作品背景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作者斯托夫人(1811年-1896年)出生于美国北部康涅狄格州利奇费尔德市一个神职人员之家。斯托夫人童年的时候,全家搬到南部城市辛辛那提,1836年结婚,丈夫是雷恩学院的卡尔文·埃利斯·斯托教授。1850年,斯托夫人和丈夫一起回到北方,居于缅因州。当时,美国的南北战争刚刚结束,战后的美国北部城市资本主义发展迅猛,而南部还是惨绝人寰的奴隶制度。她从北方到南方,再从南方到北方,看到了很多奴隶们被压迫被残害,心里深深地同情他们。为此,在丈夫的支持下,她便立志从事废奴文学的创作。1851年,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在《民族时代报》上开始连载,次年正式出版,出版后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很多人看了小说后感同身受,积极投身到轰轰烈烈的废奴运动之中。当时的美国总统林肯称斯托夫人为“写了一部书,发动了一场战争的小妇人”。《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书的发表与出版,不仅对美国的文学,而且对美国的社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推动了美国的历史进程。

二、故事梗概

汤姆是奴隶主谢尔比家的黑人奴隶管家,他忠厚老实,经常帮助别人,大家都非常喜欢他,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还亲切地称呼他为汤姆叔叔。汤姆的爱人克露是谢尔比庄园的厨娘,夫妻两个人住在一间小木屋里,木屋和主人谢尔比的大院紧紧挨着,木屋前种着各种各样的蔬菜和瓜果,让人感觉非常温馨。后来,汤姆叔叔的主人谢尔比做投机生意亏损了,为了还债,他决定把黑奴管家汤姆和另一个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给卖掉。当得知这个消息后,伊丽莎便带着儿子在一个深夜里开始逃亡。虽然汤姆一方面支持伊丽莎一家逃走,但是他自己却不愿意这样做,他对主人忠诚,不愿让自己背着“背叛”的恶名,他顺从了主人,被奴隶贩子黑利带往新奥尔良。在去新奥尔良的路上,他从水中救起了一个名叫伊娃的女孩,伊娃的父亲奥古斯丁·圣克莱是一家种植园主,于是这个種植园主就把汤姆给买了下来。就这样,汤姆和小伊娃成了好朋友。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伊娃因故患病而亡。临死前,她要爸爸圣克莱解放所有的奴隶。圣克莱决定实现自己女儿的遗愿,但是释放的手续还没有办好,圣克莱却遇害身亡,他的爱人玛丽便把这些奴隶弄到黑奴市场上去出卖。汤姆被奴隶主勒格买走,勒格生性凶残,他对汤姆极尽折磨。后来,勒格庄园里有两个女奴逃跑了,勒格怀疑她们是在汤姆的帮助下逃跑的,要汤姆说出她们的下落,汤姆宁死不说,又遭到了勒格的毒打。这时,乔治来到了种植园,打算把汤姆叔叔赎回,但是这时汤姆已经身亡。乔治把汤姆叔叔埋葬之后回到了家乡,以他的名义把庄园所有的黑奴都解放了,并说:“每当你们见到汤姆叔叔的小屋时,都要想起你们的自由,让它成为纪念他的一块丰碑。”

三、人物形象

小说所刻画的人物非常多,有几十个,这些人物多是有原型的。作者一方面描绘了一批以汤姆为代表的黑奴,另一方面也描绘了一批以勒格为代表的奴隶主。

小说的主人公汤姆的形象非常复杂。他信仰宗教,对主人非常忠诚,任劳任怨,同时他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明明知道两个女奴的所在,但是宁愿被勒格打死,也不出卖她们。在勒格的庄园里,他害怕年老的女奴受到惩罚,冒着被毒打的危险,偷偷把自己摘的棉花放在女奴的篮子里。他虽然自己不逃跑,但是一次次帮助伊丽莎和凯茜等人逃跑。但汤姆叔叔也有让人叹惋的一面,他对于奴隶主,不论是对他友好的还是对他凶残的,都逆来顺受,他未想过反抗。这种隐忍后来在激进的黑人中间产生了“汤姆叔叔主义”这一贬低的谑称。正是由于他这种近于迂腐的性格,最终导致他惨死在勒格的手下。

四、写作手法

小说在写作手法上布局精巧,采用两条线索交叉轮叙的方式展开,一条线索是以汤姆为主线,另一条线索则是以乔治夫妇为主线。在这两条线之外,作者还穿插一些其他的重要事件,比如凯茜和艾米琳的逃亡,比如老普露之死、伊娃的病死等等。这种以两条线索为主交叉叙述的手法,把当时整个美国的社会生活全景以及在奴隶制度下的众生相全方位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作者对社会对生活的观察是全面的,字里行间表达着对黑奴的同情,同时对奴隶主予以了鞭挞。

总之,《汤姆叔叔的小屋》以其丰富的思想内涵和高超的艺术魅力,成为一部享有盛誉的世界文学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