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曼底号遇难记自然段

《“诺曼底”号遇难记》文章共有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第1~5段),“诺曼底”号雾海夜航。首先交代了时间和航线:“1870年3月17日夜晚,哈尔威船长照例走着从南安普敦到格西恩岛这条航线。”注意“照例”二字,该航线已多次走过,甚为熟悉。继而描写海上环境:“夜色正浓,薄雾弥漫”,后面又写“雾愈来愈浓”,“周围一片漆黑”。夜黑雾浓,固然为海难埋下伏笔,但海难之责不在“诺曼底”号。因为该部分还写到哈尔威船长“小心翼翼地”谨慎驾驶,“轮船缓缓行驶”,而“诺曼底”号轮船本身还很“年轻”,并无故障。这些描写和交代并非可有可无的笔墨,因为它预先抹去了可能涂抹在“诺曼底”号轮船和哈尔威船长身上的污点。

第二部分(第6~10段),“诺曼底”号海难发生。由于“玛丽”号的责任,“诺曼底”号无辜受撞。

第三部分(第11~46段),哈尔威船长舍己救人。首先描写了海难的发生,“震荡可怕极了”的情景,并指出“船上没有封舱用的防漏隔墙,救生圈也不够”,这就把哈尔威船长推上了无比重要而又无比艰难的地位。哈尔威船长首先确定并宣布救人至上的意念:“必须把60人救出去!”然后树立绝对权威,严肃纪律,进一步申明救人决心;其三是有条不紊地组织抢救,而自己则与“诺曼底”同归大海。

第四部分(第47~50段),赞美英雄的船长。浮雕式的特写镜头:“屹立在舰桥上……犹如铁铸,纹丝不动”,突出了船长敬业、尽责的精神,坚定、刚强的意志,以及至死不渝的对轮船和大海的执著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