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言两则翻译和原文及注释

掩耳盗铃(一)

范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②钟③者。欲负④而走⑤,则⑥钟大不可负;以⑦椎⑧毁之,钟况⑨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⑩掩其耳。恶己自闻之,悖矣。

———选自《吕氏春秋.自知》

注释:

①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后被晋国的智氏、韩氏、魏氏

等贵族联合攻灭,逃往齐国。

②得:得到。

③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④负:背、驮。

⑤走:跑。

⑥则:但是。

⑦以:用。

⑧锤:(chuí)槌子或棒子。

⑨“况”(huàng)然:“况”地;况,拟声词,形容钟声。

⑩遽(jù):急速地。

原词是掩耳盗钟。

翻译

范氏灭亡了,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背不动;于是用锤子把钟砸碎,刚一砸,钟锽锽的响声很大。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耳朵紧紧捂住。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

赏析

《掩耳盗铃》这则寓言,讲一个人掩着自己的耳朵去偷人家的门铃铛,当场被人发觉。故事只有5句话。先说那个人想偷人家门上的铃铛;接着说那个人知道手碰铃铛会发出声音,别人就能发觉,他便想出了掩耳朵的办法;最后说他掩着自己的耳朵去偷铃铛,立刻被人发觉了。这则寓言告诉人们:做了坏事想叫别人不知道是不可能的,自作聪明的结果是自己害自己。这种人是极可笑的,讽刺做了不该做的事,自己欺骗自己的人。

滥竽充数(二)

齐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宣王说之,廪食以数百人。宣王死,湣王立,好一一听之,处士逃。

【辨音】耳:不能读作“ér”。

【辨形】铃:不能写作“玲”。

【辨义】掩耳盗铃和“自欺欺人”,都有“自己欺骗自己”的意思。但掩耳盗铃专指“自己欺骗自己”;而“自欺欺人”除了“自己欺骗自己”以外,还有“欺骗别人”的意思。

翻译

齐宣王让人吹竽,一定要三百人的合奏。南郭处士请求给齐宣王吹竽,宣王对此感到很高兴,拿数百人的口粮来供养他。齐宣王去世。齐湣王继承王位,他喜欢听一个一个的演奏,南郭处士听后便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