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类比论证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作了一个类比: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只是,个人感觉,先秦大牛的论述,很多都有点逻辑瑕疵~~~这个论述,其实并没有说清舍生取义这个说法,究竟是“必然发生的事”还是“必须要做的事”

前者,显然不合事实;后者,却有违人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