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行并序特殊句式总结

1、在《琵琶行 并序》中的序的格式是文章的格式,并非七言诗 。

2、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明年秋,送客湓浦口,闻舟中夜弹琵琶者,听其音,铮铮然有京都声。问其人,本长安倡女,尝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年长色衰,委身为贾人妇。遂命酒,使快弹数曲。曲罢悯然,自叙少小时欢乐事,今漂沦憔悴,转徙于江湖间。予出官二年,恬然自安,感斯人言,是夕始觉有迁谪意。因为长句,歌以赠之,凡六百一十六言,命曰《琵琶行》。

3、《琵琶行》作于唐宪宗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秋,时白居易四十五岁,任江州司马。白居易在元和十年以前先是任左拾遗,后又任左赞善大夫。元和十年六月,唐朝藩镇势力派刺客在长安街头刺死了宰相武元衡,刺伤了御史中丞裴度,朝野大哗。藩镇势力在朝中的代言人又进一步提出要求罢免裴度,以安藩镇的“反侧”之心。这时白居易挺身而出,坚决主张讨贼,认为否则国将不国。白居易这种主张本来是对的,但因为他平素写讽喻诗得罪了许多朝廷的权贵,于是有人就说他官小位卑,擅越职分。再加上有人给他罗织罪名,于是贬之为江州司马。江州的州治在今江西省九江市。司马是刺史的助手,听起来也像是不错,但实际上在中唐时期这个职位是专门安置“犯罪”官员的,是变相发配到某地去接受监督看管的。这件事对白居易影响很大,是他思想变化的转折点,从此他早期的斗争锐气逐渐销磨,消极情绪日渐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