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时记趣和社戏主人公的乐趣分别是什么

《幼时记趣》的乐趣是“物外之趣”:观蚊如鹤,神游小林,鞭打蛤蟆。《社戏》的乐趣是小船夜航,归途吃豆。

《幼时记趣》选自《浮生六记》,文章中心是通过记叙童年时三件物外之趣的事,表现了作者童年生活的乐趣以及同情弱小、抵制强暴、热爱生命的思想感情。文章中“物外之趣”这个词语能概括文章内容,文中三件事的位置不能调换,因为三件趣事的写作的顺序是由室内到室外。三件趣事在程度上是逐步加深的:由把夏蚊拟作群鹤,到把草木、虫蚊、土墙凸凹处拟作“林、兽、丘、壑”,再由癞蛤蟆与小虫在其中的生死之斗。

《社戏》这篇小说以作者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为依据,用第一人称写“我”20年来三次看戏的经历:两次是辛亥革命后在北京看京戏,一次是少年时代在浙江绍兴乡村看社戏。作者以饱含深情的笔墨,刻画了一群农家少年朋友的形象,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好品德,表达了作者对少年时代生活的怀念,特别是对农家朋友诚挚情谊的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