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集序二十个之字

1.“之”字用作指示代词。如:

①“之二虫又何知?”“之”表示“这”,意为“这两条鱼又怎么知道?”

②“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之”表示“这样”,意为“(他)是我的老师,像这样(我)又怎么(可以)诋毁他呢?

③“请京,使居之。”“之”代指处所,表示“那里”。

④“见其发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之”,此,指陈尧咨射箭十中八九这一情况。

2.“之”用作第三人称代词。这种情况出现得比较多,在课文中屡见不鲜,主要表示“他”、“她”、“它”。如:

①“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识之”,意即默默地在心里记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问之”,“之”指代他(扁鹊),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问他(扁鹊)”。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执之。”“之”指代它(鬼),“急执之”意即赶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动词,意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准备到南海去,怎么样?”

②“行不知所之。”“之”意为“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