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化常识追赠

追赠,或作追封、追晋,即加封死者的官职、勋位,一般用在因公殉职或者阵亡的军人、警员、公务员等,或特别表扬对政府有贡献的死者。

《后汉书·公孙述传》:"初,常少、张隆劝述降,不从,并以忧死。帝下诏追赠少为太常,隆为光禄勋。"唐,韩愈 《马府君行状》:"其弟少府监畅,上印绶,求追赠。"宋,高承 《事物纪原·崇奉褒册·追赠》:"自武王克商,追王太王王季,故后代有追谥、追尊之典,两汉逮今,人臣亦有追赠之制。"《东周列国志》第七十五回:"以上卿之礼,葬要离于阊门城下,曰:'藉子之勇,为吾守门。'追赠其妻子。与专诸同立庙,岁时祭祀。"清。昭梿 《啸亭杂录·醉公》:"后乾隆戊戌复睿邸,追赠公王爵。"《资治通鉴·陈文帝天嘉元年》:"乙酉,诏绍封功臣,礼赐耆老,延访直言,褒赏死事,追赠名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