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乡土社会的特点

“乡土”中国社会的特点有三个,如下:

乡土社会的特征之一:从基层来看,中国社会是地乡土性的。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基本的谋生办法。农业和游牧业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决于土地的。种地的人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家行动不得,侍候庄家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以农为生的人,时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

乡土社会的特征之二:中国农民聚村而居,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生活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鼓励的社会的圈子。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中国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从人和人在空间排列关系上说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孤立和隔膜。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呈现出聚村而居的状况,其原因有: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乡土社会的特征之三:中国的乡土社会是有机的团结,是礼俗社会。在同块土地上生活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是无需选择的,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乡民们在同一块土地上经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而变得熟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人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而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能够有这样的概念,也是我们国人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