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无讼内容概括
乡土中国每章概括:
1、《乡土本色》。该章大抵是全书的总论。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在这一章中,费孝通将中国社会的基层定义为乡土性的,这“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才有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这一章描述了中国社会的基础,同时也是全书的基础,后文差序格局,礼俗社会之根源,都在于此“乡土性”。
2、《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
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的表现。文字是人和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阻隔的产物,但在乡土社会中,“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文字下乡》说的是传情达意的空间之隔,《再论文字下乡》则说的是时间之隔,包括个人的今昔之隔和社会的世代之隔。
由于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一个人所需的记忆范围本来就很狭窄;而同一生活方式的反复重演,也使得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而无需文字。
3、《差序格局》。从《差序格局》到《男女有别》,讲的是家、国、天下三者的伦常关系在社会学上的意义。“差序格局”是费孝通提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观点,指的是由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所决定的有差等的次序关系。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造就了中国独特的“差序格局”。
4、《家族》、《男女有别》。这两篇讲的都是中国传统感情定向的问题。在西洋,家庭是团体性的社群,这个社群能经营的事务也很少,主要是生儿育女。但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可以沿着父系这一方面扩大。当其扩大成为氏族和部落时,其功能显然不只于生育,而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
5、《礼治秩序》、《无讼》讨论乡村社会中人们如何基于宗法制家庭的感情进行道德判断和约束。乡土社会治理方式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在乡土社会中。
人们的社会关系的调节不是靠法律来调节,而是靠“礼”这种社会规范来调节。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它正是与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相互配合适应的,通过不断重叠、蛛网式的社会关系网络影响到其他人,进而在整个社会营造一种合适的统冶秩序。
6、《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和《名实的分离》,讲的是四种权力。关于乡土中国的权力结构,该书在《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和《名实的分离》三篇中分别加以阐述。费孝通认为社会权力共有四种形式:一是在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二是在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三是在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四是在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