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商标注册人的规定,是指《商标法》对于什么“人”可以享有商标权所作出的规定。或者进一步说,什么人可以取得、拥有、行使商标权,并且其商标权益受到《商标法》的保护,也即商标权的主体。现行《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