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代字用简体字,是固定的,年份代码、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代码应该是在“〔〕”中用4位阿拉伯数字写公立年份。

发文顺序号不用编写虚字、虚位等,直接写几号就行,例如:国办发〔199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