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6月1日定为儿童的节日,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在欧美国家,儿童节的日期各不相同,而且往往很少举行社会公众性的庆祝活动。

1925年8月,世界54个国家的代表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儿童幸福国际大会”,会议倡议建立儿童纪念日,英国、美国、日本等国积极响应,先后建立了自己国家的儿童节。

我国儿童节早期为每年的4月4日。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通令,废除旧的儿童节,将6月1日作为我国的儿童节,与国际儿童节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