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的婴儿奶粉、牛奶、母乳,糖尿病患者或者其他患者必需的液态药品,需经过安检,并向安检人员出示证明。

自行购买的液态物品,应装在100毫升的容器内,并装在透明塑料袋中。盛装液态物品塑料袋须在安检点单独接受检查。

对于容积超过 100 毫升的容器,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也不允许随身携带,应办理交运。